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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課與畢業規定

修課規定

112學年度以後入學適用

最低畢業學分:130學分

共同必修:28學分

專業必修:56學分

專業選修:28學分(須含中英筆譯類選修1門及中英口譯類選修1門)

跨域及自由選修:18學分

課程地圖


106學年度以後入學適用

最低畢業學分:134學分

共同必修:33學分

專業必修:54學分

專業選修:47學分(須含中英筆譯類選修1門及中英口譯類選修1門)

課程地圖 / 網頁

◎詳參各年度之課程科目表最下方說明


英文畢業門檻

依照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 (適用至110-1學期止)/(自110-2學期實施)辦理,可參考教務處 畢業相關規定。

※請於取得英文檢定成績後,填妥學生英檢成績登錄申請表,附上英檢成績單正本及影本向教務處註冊組辦理申請手續。正本驗畢發還,影本留存於教務處。

112學年度起大學之應用英文系新生適用

1. TOEIC 850分以上及口說/寫作 B2

2. GEPT 中高級(含)以上複試及格

3. TOEFL iBT 90分以上

4. IELTS 6.5級以上

5. 非上述測驗者,需為由國際或國內權威機構辦理之英語測驗,且檢具針對該款測驗參照CEFR (含聽、說、讀、寫)經由語言測驗專家認證之完整研究報告,該款測驗成績可對照至上述測驗成績,並經本系審核通過。

6. 修習應用英文系「國際英語文測驗」課程(1小時/1學分)及格 (需通過CEFR B1含聽、說、讀、寫,始得修習本課程)
註: 除上述第1項考試之口說/寫作B2得採納TOEIC官方測驗或本校英文鑑定考試口說/寫作成績外,其餘以相同考試之整體成績為通過標準,不採納不同考試之分項成績。

◎學生通過外語檢定獎勵:教務處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外語能力檢定獎勵實施要點 ※應用英文系所學生不適用英語類第三級獎勵之申請。


102學年度起大學之應用英文系新生適用

1. TOEIC 850分以上

2. GEPT 中高級(含)以上複試及格

3. TOEFL iBT 90分以上

4. IELTS 6.5級以上

5. 校內英語畢業門檻檢定考 A級分

6. 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B2至C1


課程科目表

  • 112學年度入學/ 2023 (英文一): Online
  • 111學年度入學/ 2022 (英文二): Online
  • 110學年度入學/ 2021 (英文三): Online
  • 109學年度入學/ 2020 (英文四): Online
  • 108學年度入學/ 2019: Online 
  • 107學年度入學/ 2018: Online
  • 106學年度入學/ 2017: Online
  • 105學年度入學/ 2016: Online
  • 104學年度入學/ 2015: Online
  • 103學年度入學/ 2014: Online
  • 102學年度入學/ 2013: Online
  • 101學年度入學/ 2012: Online
  • 100學年度入學/ 2011: Online
  • 99學年度入學/ 2010: Online
  • 98學年度入學/ 2009: Online
  • 97學年度入學/ 2008: Online
  • 96學年度入學/ 2007: Online
  • 95學年度入學/ 2006: Onlin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