🎓 招生名額與考試評分規定
本系 115 學年度碩士班入學考試相關法規及名額配置如下:
【所別名稱】 應用英文系碩士班
【招生名額】 12 名 (內含直接錄取至多 5 名)
【核心研究領域】
應用語言學與英語文化研究、語言產業應用與實務、專業英語及雙語教學、全球英語溝通實務、翻譯理論與實務研究
【面試資格篩選】 以書面審查成績擇優參加第二階段面試。
【第二階段面試日期】 115年3月14日 (星期六)
【報考資格特殊規定】
須為公、私立機構之現職或曾經在職人員,且工作年資累計滿 1 年以上,核算至 115 年 9 月 30 日止。
🚨 ※ 重要警告:書面審查資料限以 PDF 上傳之資料進行審查,絕對不受理紙本郵寄。以「網路連結」形式附上之資料,亦一律不予採認。審查文件資料全部缺繳或部分缺繳者,皆不得要求退費。
【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】
總成績相同時,依 1. 面試 ➔ 2. 書面審查 等二項成績順序依序比較,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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