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用英文系114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助理教授級或講師級專案教師1名
🚻 徵才性別與平權規範
男女不拘
(本職務非常歡迎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朋友參加甄選)
🎓 應徵資格與條件
- 具國內外教育部認可之大學研究所碩士(含)以上學位。
- 具專業英文(如工程英文、管理英文等 ESP 課程)教學經驗且績效優良者尤佳。
💼 工作職掌內容
- 專案教師授課時數應比照編制內同職級專任教師授課時數再額外加 6 小時。
- 教授系所及本校共同英文課程(EGP 與 ESP)。
- 協助雙語學習/EMI 計畫相關教學行政工作。
- 英文教學相關輔導及諮詢工作。
- 配合學校政策辦理相關工作。
📅 聘期規定
一年一聘(預定自 115 年 2 月 1 日起聘,以 1 年為原則並配合學期或學年。但申請進用期限在 1 年以內者,依申請期限辦理)。
💰 支薪標準
「專案教師」聘用等級,比照編制內該等級教師職務等級自最低薪級起薪。
📁 檢附資料
- 履歷表(含自傳,請至本校人事室 ➔ 下載「應徵專任教師」個人資料表)。
- 身分證件及學經歷證件影本(如持國外學歷者,其學位證書應先向駐外單位驗證)。
- 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(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第 8 項,並一同附上移民署所核發之入出境證明) ➔ ODT 下載連結。
- 填具「擬任人員聲明書」並簽章 ➔ PDF 下載連結。
- 如有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請附上影本。
- 英文相關檢定考試成績(如 TOEIC、TOEFL、GEPT 等)。
- 一門專業英文相關課程之授課大綱。
- 其他可證明英文教學成效之文件。
- 外籍人士並請檢附「警察刑事紀錄證明」(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)。
📌 重要備註與投遞說明
- 專案教師差勤比照本校專任教師差勤規定辦理。
- 應徵人員通過初審者將另行通知安排面試及試教,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。
※ 請於 114年11月7日(星期五,以郵戳為憑)前,將上述各項應徵資料備妥 1 份,寄至:
(106302) 臺北市忠孝東路3段1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應用英文系 收 請務必於信封外觀加註『應徵外語中心專案教師』字樣。
📞 聯絡電話:(02) 2771-2171 分機 3902 張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