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12-2實習委員會召開三次會議,請提早準備。
【公告】112-2 實習委員會召開三次會議,請提早準備
會議召開及收件時程
- (一) 第一次審查會議 時間時程:預計第 6 週召開
收件截止:至第 5 週 3/22 (五)
- (二) 第二次審查會議 時間時程:預計第 12 週召開
收件截止:至第 11 週 5/3 (五)
- (三) 第三次審查會議 時間時程:預計第 18 週召開
收件截止:至第 17 週 6/14 (五)
應繳表單與配合事項
- ※ 請填寫以下 2 份表格後,於當次會議收件截止前繳交至系辦,或 Email 至 huishan@ntut.edu.tw辦理。
(1) Taipei Tech Department of English Internship Application「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應用英文系實習機構申請表」
(2) 實習前:表一 臺北科技大學校外實習合作單位基本資料表
- ※ 請準備 5 分鐘口頭報告,介紹實習機構與實習內容供委員快速審核與詢問。
- ※ 請同學務必確認實習單位是否能夠與本校簽訂正式實習合約,不可透過代辦或人力仲介簽訂合約。
- ※ 赴海外國家實習規範:應依當地國法令申請合法實習與勞動簽證(不可使用觀光簽證)。出國前須填妥「出國實習離校申請表」送研發處存查,未持合法簽證出國實習者,一律不予登列實習學分。